新德里巴士輪姦案9年後 印度強姦案仍禁之不絕

撰文:毛詠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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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,印度再發生一宗震撼的強姦案。一名30多歲女子遭人強姦後傷重致死,由於姦殺案中的殘暴情節,跟2012年新德里女學生的巴士輪姦案相似,再度引起社會震撼。據印度政府官方數據,2020年,全國平均每日發生77宗強姦案。最近印度亦爆出多宗女童及少女遭強姦案,反映性罪行之猖獗,絲毫無改。

美國CNN報道,該名34歲女受害人被發現在孟買巿郊一輛小巴上不省人事,報道引述一名當地官員透露,女子遭人強姦並以鐵枝插下體。女受害人最終於本月中傷重不治,一名男子其後被捕及認罪,最高可能被判死刑。據悉受害人及疑犯均是無家者。

此案中「鐵枝施暴」的駭人情節,讓人不禁聯想到2012年12月的新德里巴士輪姦案。案中23歲女學生Nirbhaya(化名)跟男性友人夜間登上一輛巴士,女方被六名男子在巴士上輪姦及施暴致死,事件震驚全國,引發廣泛示威要求加強性侵相關刑責。

翌年3月,印度政府在巨大的示威聲浪下加重性侵刑責,包括性侵重犯者可被判死刑。在案發八年後,其中4名犯人伏法絞死,另外一人在獄中自殺,另一人因案法時未成年,監禁三年後獲釋。Netflix得到受害者家屬同意後,把此事拍成劇集《德里警察故事》(Delhi Crime),並於前年上架。

儘管在Nirbhaya一案正義已得伸張,刑責亦加重,但由於執法無力,強姦案在印度社會仍然猖獗。過去數周,案情嚴重到登上國際新聞的印度性罪行,遠遠不只這數宗…...殘暴的姦殺案、輪姦案、強姦小童案常有耳聞。一名15歲少女被揭發遭多人自1月起,以性愛片段威脅並強姦,歷時長達9個月。受害少女指施暴者多達33人,警方至今已拘捕28人。

根據印度政府當局的數據,2019年全國接獲的強案姦報案超過32,000宗,2020年亦有逾28,000宗,意味平均每日有近77宗強姦案發生。而針對女性的整體罪行更多達37.1萬宗,包括綁架、潑硫酸、家暴、人口販賣等。有社運人士認為,真實數字遠高於官方記錄,因為性侵問題在社會上仍是禁忌,很多受害人或其家庭都不會挺身舉報。

2005至2019年印度的強姦報案數目:

萬惡的種姓制度

當中不得不提的也是惡名昭彰的種姓制度。上月初,德里一名9歲的農村女童疑遭四名男子姦殺,該名女童就是屬於賤民(Dalits)階級,四名疑犯屬於較高種姓,其中一人更是印度教祭司。根據起訴書,疑犯事後訛稱女童在飲水機喝水時觸電死亡,並欺壓女童父母是貧窮、目不識丁的賤民,試圖強行把女童就地火化,激發當地民憤。

印度種姓制度雖然於官方層面早於1950年已被廢除,但這具2000年歷史的社會階級仍然實質地存在。根據近年的人口普查,印度13億人口中有二億人屬於最低層的賤民,他們的社會地位仍然低微,沒有上學權利,也只能從事最髒、最卑微的工作。據統計,在2012年、即新德里巴士輪姦案一年,賤民女性被強姦的案件有1,576宗;至2019年宗數倍增至3,486宗。

在賤民等低種姓層級,舉報性侵更見困難,很多受害人就算報案多年,都追究無門。非政府組織Equality Now去年發表的一份報告指出,高種姓男性慣常以性暴力欺壓賤民婦女。其中在北部的哈里亞納邦(Haryana),涉及賤民女性的性暴力案件經常被當地司法拒諸門外,高種姓的施害者往往利用社會地位,利用人際網絡或直接威逼低種姓受害人放棄追究。

低入罪率與死刑爭議

儘管在新德里巴士輪姦案後,印度的確立加強性罪行的刑責,但似乎沒收得明顯的阻嚇作用,印度的強姦案入罪率一直維持在低水平,而且可能需花上六七年時間才成功定罪。2018年,當地的性侵案入罪率僅27.2%。然然在過去這些年來,連同強姦在內等嚴重性侵罪行卻是節節上升。

女權分子Annie Raja批評,除了司法程序緩僈,警方對於強姦案處理也是動力和敏感度不足,在搜證及鑑證上資源不足。「為何這類案件的鑑證結果都要漫長等待?因為國家缺乏法醫實驗室。系統裏都需要這一切齊備,才能保證及時帶來公義。」

2012年新德里巴士輪姦案後,印度對於處死強姦犯的聲音擴大。(Getty)

同時,印度旁邊的兩個國家──巴基斯坦及孟加拉的性侵問題同樣嚴重,南亞社會近年越來越多的反性侵示威,對於強姦犯的死刑訴求聲音也越見響亮。去年底,孟加拉政府內閣通過對性侵罪犯最高可判處死刑;印度馬哈拉施特拉邦(Maharashtra )亦通過對強姦、虐待兒童、流酸襲擊等罪可判死刑;巴基斯坦也正提議一項法案,要求對強姦犯進行閹割。

不過社會對此同樣充滿質疑,死刑是否能杜絕性侵事件?這也許是漠視了南亞社會文化的本質,從數據看來,大多數性暴力案件中,施襲者與受害者都是認識的親人或朋友,凸顯出集體主義的南亞社會文化中,存在嚴重性別權力不平等,性暴力文化根深柢固。加上受害者基於家庭榮譽,往往選擇噤聲,不敢指證男性親友。假若把性侵或性暴力問題全然倚靠司法制度、嚴刑處理,最後只會少數犯人獲得重判,卻無助婦女免受侵害。